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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晨报》报道,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提高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老年残疾人福利机构、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老年残疾人福利机构、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进行了调整。
生活保障标准的详细改善
1.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集中供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
2.全市艾滋病儿童安全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
3.市老年残疾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的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800元。
4.城市救助管理站扶持流浪乞讨人员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60元;区(县)救助管理机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扶持保障标准视情况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新政策的实施时间:
新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在30天内完成标准调整工作,12月31日前将发放花名册和发放统计表报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五类人群的生活补贴最高可提高到每月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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