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68字,读完约2分钟
据《重庆商报》报道,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市民可享受终身免血费,并可在获得国家献血金奖后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轻轨,这很快就会成为现实。重庆市政府网获悉,《重庆市献血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对草案有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可在重庆市政府网站留言或与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公民参与献血有什么好处
自我福利
无偿献血是公民奉献和爱心的体现,政府也考虑了献血者的未来福利。根据意见稿,对于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要求,除临床急救用血外,保证献血者优先使用临床用血。同时,血液采集、储存、分离和检验的成本称为血液成本。献血者在临床上需要血液时,可免交两倍于献血量的血液费用;如果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我将终身免交血液费用。
单位给予的福利
公民参与献血,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或给予适当补贴。血站可以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大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奖励从用血补偿中支付。
国家给予的福利
如果你获得国家献血金奖,你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轻轨
获得无偿献血奖和全国无偿献血金奖的公民,有权在本市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电动)和城市轨道交通;免费参观政府投资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景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治疗费。
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银奖、铜奖的公民,意见稿规定可享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免待遇。
据悉,根据《国家献血奖(2014年修订)》,铜奖是指献血者自愿献血20次以上;银奖授予自愿献血30次以上的献血者;金奖授予自愿献血超过40次的献血者。
温馨提醒
借用他人的献血证书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
公民无偿献血后,血站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量,并出具《献血证》。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租或借用《献血证》。
违反本条例上述规定,血站工作人员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租或者借用《献血证》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以他人名义或者雇佣他人献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公民献血1000毫升以上或可免交生活用血费用
地址:http://www.ccqdqw.cn/cqsh/4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