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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已将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根据华龙的说法。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和300元。
九龙坡区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要结合消费支出状况综合认定》的规定,决定将因病致贫家庭纳入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即率先将贫困支出家庭纳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
贫困家庭的支出是多少?
支出贫困是指由于家庭成员严重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绝对贫困,导致家庭财政支出远远超出其承受能力。
由于这些家庭的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他们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际上他们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比低收入家庭更困难。
九龙坡出台的这项规定解决了这一群体的尴尬处境。
如何识别保护对象?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含2倍),且与本区户籍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随访治疗,导致家庭医疗费用较高,家庭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本区最低生活标准。(九龙坡区规定)
全市标准:
持有重庆户口的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符合三个条件:
首先,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第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三,家庭生活水平不能高于最低生活水平。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收入和支出标准
扣除家庭负担的医疗费用后,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费。
其中,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如何申请?
请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低保申请后,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访取证、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等形式。审批,并报区、县民政局。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后,按照材料审查、入户抽查、审查会议、审批前公示、审批决定等程序,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做出决定。
重庆城乡的最低生活水平是多少?
从2016年7月1日起,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调整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46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300元。
农村低保分类的重点救助标准调整为:残疾人每人每月40元;一等和二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这五类人员如有交叉,将不重复计算),每人每月60元。
救助管理机构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费用标准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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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九龙坡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因病致贫的家庭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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