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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中国已有许多隐瞒疾病或接触史的病例。这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后果严重。这家报纸收集了几个案例,希望公众能以此为戒。
案例一: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谋友(男,59岁,永川区人)于1月28日准备举办十余场生日宴会,因防疫需要被要求停止宴会。1月26日9点,王某某带着鞭炮和汽油去了二楼村委会的便民服务中心。10点钟,他未能与村干部发生争执,于是他关上了服务中心的门,在腰间绑上鞭炮,在胸前浇上汽油,并试图恐吓和威胁村委会举行生日宴会。随后,王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永川区公安局民警控制,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事发时,服务中心有4名村干部,10多名患者到楼下村卫生室就医,2名正在输液的患者被紧急转移,现场没有人员伤亡。
事发后,永川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2月2日,永川区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移送永川区检察院审批。2月3日,永川区检察院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审查了整个案件的证据,并召开了检察人员联席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听取了案件汇报,指导了案件处理。2月4日,永川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案例二:2月3日,四川省雅安市发出通知,称69岁的侯某故意隐瞒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多次外出,与100多人有密切接触。报道称,更糟糕的是,当天全县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和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反复询问是否有在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的历史时,侯仍予以否认,导致30多名医务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对侯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将依法严惩;责成天全县检查干部是否尽职,事件发生时是否进行了准确的调查,并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案例3:2月1日,据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报告,一名44岁的男子苟长期居住在武汉,从事餐饮服务。1月17日回到西宁后,那天晚上我出现了咳嗽、发烧和疲劳。然而,他故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了关于他归宁日期的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了他的发烧、咳嗽等症状,欺骗了调查人员,并多次主动与周围的人进行密切接触。更糟糕的是,郭台铭故意隐瞒儿子随其从武汉返回南京的事实,儿子也多次外出,与人群接触密切。目前,郭台铭和他的儿子已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郭台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采取了相关措施并进行隔离。
案例四:据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2日报道,今年1月23日,杜某某和杨某某(均来自湖北省枣阳市)从湖北乘车来到澄海看望他们的父亲杜某某,此后一直住在杜某某的工厂。在此期间,杨谋利出现了发烧、咳嗽等症状。知情人杜某人、杜某某、许知道杨某某有症状,未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报告,配合防控工作。1月29日,杜某和杨某被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月31日,杨木立被诊断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
2月2日,该区公安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谋利、杜谋兰、杜谋宇、许进行了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其进行了隔离处理。
仍然有许多类似的情况...江苏省无锡市对9名拒绝遵守家庭隔离相关规定的人员实施强制隔离措施;浙江义乌的一对夫妇隐瞒去湖北的经历,不配合医学观察,被拘留;天津一名妇女故意隐瞒与疫区人员接触的历史,被行政拘留;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名确诊妇女,其三名家庭成员在隔离期间逃离,现已被找到并采取强制措施。(记者谢峰整理)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注意!故意隐瞒、拒不配合,阻碍疫情防控要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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