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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区在重庆市铜梁区出台了“企业清静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每月1至20天为“企业清静日”,以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规范对涉案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收费和重大行政处罚。
据悉,在“企业宁静日”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职业健康等情况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行为查处、限时检查整改、上级安排专项检查等。,行政执法部门不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收费。其他检查和收费将在20天后安排,并进行检查和备案。
《规定》指出,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部门同时检查同一企业的,应当合并;如果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同时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应倡导牵头部门共同实施;提倡使用书面和电子形式进行企业相关检查,逐步实现部门间检查结果共享,提高执法效率。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我区出台“企业宁静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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