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55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谢峰通讯员刘嘉玲)近日,记者从区公安局了解到,去年以来,区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大力开展了烟花爆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自去年11月1日以来,共查获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11起、刑事拘留1起、治安行政拘留4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4969起。
2019年12月30日,区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铜梁区东城街塔山街仓库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铜梁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王。根据库存,仓库里储存了149个烟花爆竹,价值超过3万元。经调查,王某(男,30岁,铜梁区陆丰镇人)自12月25日以来,多次从四川遂宁某鞭炮厂购买烟花爆竹,运回铜梁仓库储存,以备亲友过年时使用。目前,王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30日9点,区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铜梁区白龙社区一所小学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白龙社区一个公园的人形拱桥下有烟火和鞭炮的痕迹。经过走访和调查,公园内的仿人拱桥施工项目负责人曹谋喜和姜谋林被严重怀疑,于是警方将他们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询问,上午9点,公园人形拱桥的主钢结构成功吊装。曹某某让蒋买两盒烟花和一块鞭炮,在桥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庆祝。曹谋喜、姜谋林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铜梁警方依法对曹谋西和姜谋林各罚款300元,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的警察说春节快到了。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公众被邀请建立一个和平与环境保护的新趋势,遵守禁令,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与和平的假期环境。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铜梁警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出重拳 年末岁初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969件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16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