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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郝浩)近日,铜梁区法院审结一起窃电案件。三名被告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盗窃了12108度电,价值8790.16元。

被告陈某和孙谋合租了一个房间来建立一个游戏工作室,每个月都要耗费大量的电力。开业几个月后,他们商量找人换电表偷电,并请龙某拆除并修改房子的电表,使电表显示的电表低于实际用电量。陈某和孙谋共同支付了更换电表的费用,并给了龙某500元。经查明,三名被告在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通过更换电表共盗窃了12,108千瓦时的电力,价值为人民币8,790.16元。

私改电表省电费 偷电被判盗窃罪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孙谋、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国家权力,其行为均构成盗窃。最终,和孙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龙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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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说,电能是一种特殊商品,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窃电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侵犯,也是民事、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擅自改装电力设备会给自己和周围居民带来安全隐患。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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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私改电表省电费 偷电被判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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