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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刚)住在渝北区的陈某,在我们区的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他不小心摔倒了,与承包商就赔偿问题发生了争执。在人民调解的干预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顺利拿到了赔偿金。
6月16日下午,陈某在牟鹏承包的一个住宅区的新消防管道工程现场工作时,不小心从一米高的楼梯上摔了下来,被紧急送往区中医院治疗。经诊断,陈某左根骨骨折,左脚骰骨撕脱骨折,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共计20,180.76元,由彭支付。
出院后,与彭发生了赔偿纠纷。7月16日,他们向八川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调查,陈某受伤后未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彭赔偿的医疗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家属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合计人民币85,180.76元。陈某自愿放弃了剩下的差额;经过这次纠纷的调解,陈某再也不能就此事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达成协议后,彭向支付赔偿金6.5万元,不包括支付给医院的费用。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人民调解介入 化解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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