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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谢峰)近日,铜梁市一名男子在捕鱼季节非法使用弹弓捕鱼,被八川街巡逻队员发现。当他当场停止违法行为时,该男子受到匕首威胁,并被依法拘留20天,罚款500元。
当天8时30分左右,八川街的三名综合巡逻队员驾驶巡逻车到铜梁小白海河的岩口桥时,发现一名男子用弹弓非法捕鱼,他的自行车龙头包里装着非法捕获的鱼虾。目前,正是捕鱼季节,三名综合巡逻队员急忙停下来,要求男子交出弹弓,停止他们的非法捕鱼活动。这个人拒绝合作,因为他对没收弹弓不满意,所以他摸了摸随身携带的一把银匕首,挥了挥。三名综合巡逻队员在控制该男子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受伤。
街道巡逻队立即报警。铜梁区公安局八川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并传唤该男子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过调查,44岁的周慕华承认非法捕鱼、故意伤害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目前,周慕华已被警方拘留20天,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在禁渔期内,禁止在自然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捉野生鱼类。其中,在禁渔期使用违禁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男子禁渔期非法捕鱼 被处行政拘留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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