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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梁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记者,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张女士住在学府大道学府雅苑小区附近。两天前她路过社区时,看到社区对面的一家餐馆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挂条横幅。”这让许多路过的市民觉得新奇,于是拍了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
记者根据张女士的地址来到小区,刚走到小区门口,就看到对面挂着横幅的餐厅。因为餐厅很小,所以横幅挂在餐厅的招牌下,虽然不是很显眼,但仍然吸引着路人的目光,人们不时会抬头看看。这家餐馆的老板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餐馆已经开业半年了,不久前还竖起了横幅。挂网红横幅的想法最初来自互联网,主要目的是吸引顾客和做生意。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路人,每个人都认为这种方式新颖而有创意。
这样一个红色的网旗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在街头商店悬挂横幅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记者采访了区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未经许可不得悬挂横幅。据了解,《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户外广告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本市户外广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由市主管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在下列情况下禁止户外广告:在城市主次干道上以布制标语、彩旗、悬挂旗帜等形式设置商业广告。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商家挂趣味条幅吸引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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