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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数据,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386元,换算成月平均工资为5615.5元。 我们局把这个标准作为计算我市劳动关系一次也不重复地补偿免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计算住房公积金和公司养老金、职业养老金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基数,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统一调整。 在此,就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和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不重复补偿所得税免除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不重复补偿所得(使用者颁发的经济补偿 其收入是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的部分,免除个人所得税”,我市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一次不重复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202158元(含根数)。 超过的部分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体分别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以下的幅度,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从个人征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为这个单位和员工个体每月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上限是16847元,允许每月平均工资的12%从每月实际支付的个人征税所得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上限是2022元。 单位和个体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超额部分纳入个人当期工资、工资收入,计入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年金职业年金个体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03号),公司年金职业年金个体缴费部分是不超过本人缴费计税标准4%的部分,暂时由个人和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不重复的补偿受让 其中缴费工资计算标准的上限是16847元。 超过规定标准缴纳的部分应当纳入个人当期工资、工资收入,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基准调整从年6月1日(税金所属期间)开始实施。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年6月20日 新闻发布选项:自主发布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承包 办公室于去年6月20日发行 460801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年度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免税标准调整的通知 市政府 -07-05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等个体所得税税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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