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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最近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单( 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单”)。 比较《清单》修订的原因、指导思想等复印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自年4月28日以评级修订形式对《名单》进行评级以来,时隔两年,为什么要修订《名单》? 答:《清单》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明确了不同领域的建设项目是否纳入环境评价,以及具体的环境评价分类。 其中,报告书、报表必须依法报告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登记表不需要批准,网上备案即可。 《清单》是建设部门履行环境评价主体责任、环境评价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监督管理、执法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的一些变化,《清单》需要修订。 修改“清单”是深化改革,执行国务院“放管服”任务的要求。 另一方面,“名单”的修订已经进入了深化全国“放管服”改革优化经营者环境的任务。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部为了应对疫情的影响宣布了环境评价审批的正面名单改革,社会反响很好,通过修订《名单》可以使改革措施常态化、制度化。 修订《清单》是科学高效、提高可操作性的要求。 现行的“清单”在实践中存在与“国民经济领域分类”联系不足、分类有点不科学等问题,需要修订“清单”进行处理。 修改《名单》是制度联系、减轻公司负担的要求。 为了推进建立完整的现代环境管理体系需要加强环境评价和排烟许可的联系。 现在,关于固定污染源的建设项目,在生产污染之前需要在环境评价中填写登记表。 此外,必须对污染许可管理实施登记管理。 通过修订清单,处理重复报告问题,减轻公司负担,惠及广泛的微型公司。 问:这次“名单”修订的第一想法是什么? 答案:这次《清单》的修订多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目标是重视要点、科学合理、宜简则简单、制度联系,处理应用中的一些不明确、不联系的问题。 一是重点,科学调整分类管理,有收入,严格检查对环境影响大的领域。 要点把优化商业环境和保障民生需要结合起来,简化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 二是科学合理,对照“国民经济领域分类”变更顺序,确定项目分类和环境评价分类,可以应对一半以上的领域小分类,便于公司和管理部门的查询、定义。 三是简单简单,环境影响因素单一,环境管理措施成熟,对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适当简化调整。 四、制度衔接、污染许可制度衔接,可以通过污染许可登记进行监督的,名单上不要求填写环评登记表。 问:这次《名单》修订后,首先那些复印件有几个变更? 答:《清单》的修订包括正文的修订部分和表的修订部分。 本文的撰改部分首先有三个方面的撰改 一种方法是确定清单以外没有环境评价的大致部分,提出“不包括在未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为了确保必要的新兴产业项目等,包括环境评价 二是对与主体工程无关的扩建项目,根据扩建的工程复印件明确分类,处理执行中的“不贵不低”的问题。 三是结合中央文件和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调整环境敏感区的名称表现。 在表格评级部分,首先有五个方面的评级。 一是对照“国民经济领域分类”调整领域顺序,规范领域名称。 除生态系统等外,与排烟许可名单的排序基本一致。 发生变更的领域超过80%,与简化相关的领域约占60%。 二是加强与污染防治许可制度的联系。 农副食品加工、设备制造等可通过污染许可登记管理的领域、环境影响少的鸡蛋加工、饮食娱乐入浴场所、农业开垦、普通仓库等不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总共涉及40个二级领域。 另外,引入“工业建筑”的概念,确定酒、饮料制造业等26个二级领域,只有位于工业建筑的嵌入式环评管理。 三是降低某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平。 比如谷物磨制等,从报告书降级为报表。 把小规模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从报告书降低到登记表。 脱硫脱硝环境保护工程等,从报表降为登记表,51个二次区域被简化到不同程度。 四是环境影响小的蛋品加工、饮食娱乐洗澡场所、农业开垦、普通仓库等没有纳入环境评价管理。 五、新把五个小类生态影响型领域纳入环评管理,主要包括人工造湖、二氧化碳地质档案、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管理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 严格大型海水养殖、敏感区油气开采等10个次区域的环评管理,适当提高环评分类。 调整后,预计纳入环境评价管理的项目数会大幅减少,集中在环境评价管理的要点上。 另外,豁免的登记表涵盖了“环评批准正面列表”的豁免类别,可以使飞行员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前后政策的无缝联系。 问:在这次的“名单”修订中,确认除了名单以外没有环境评价,没有管理上的放松吗? 答:《清单》经修订,确定提出未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这有助于处理环境评估中没有明确定义项目范围的问题,有助于减轻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企业的负担。 而且,我们在包容慎重地大致认为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名单中没有规定的建设项目有必要纳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情况下,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素、生态影响因素特征及其场所环境的敏感性和敏感性等 也就是说,新修订的“名单”不影响将今后发现的生态环境影响比较显着的领域纳入环境评价。 环评行业的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放松环评管理。 生态环境部以“三线一单”为空间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准入管理,污染许可为公司运行法依据,积极构建了监督执法审计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基本框架。 下一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执法力度,切实执行建设项目事件后的监督执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执行环境评价认可要求等行为坚决打击 问:在这次的“名单”修订中,提出了“建设复印件与本名单的两个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相关”、“建设复印件与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展项目无关”,与上一版有什么不同? 答:总结了上一版“清单”的执行中,生态环境部网站“部长邮箱”的来信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上一版“清单”第4条“领域间复合型建设项目”在执行中有些模糊,是为了制作“清单” 纸制品制造项目,且组合锅炉用于生产时,需要综合考虑纸制品项目的环评分类和热生产和供应工程的环评分类,在个别等级中最明确。 然后,为了进一步确定不参与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的环评分类,提出“建设复印件不参与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根据改建、不参与扩建的工程复印件明确”,确定不参与主体工程的改建项目, 例如,在同一纸制品的制造项目中,为了生产采用而追加锅炉设备的情况下,根据热生产和供给工程考虑环境评价类别即可。 或者农副食品加工项目、新锅炉设备用于产品干燥等时,按照热生产和供应工程制作新的锅炉环评文件即可。 来源:生态环境部喜欢这个复印件的人也喜欢原来的标题。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部门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清单( 2021年版)》发表了记者的提问,阅览原文 。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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