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3字,读完约1分钟
罪犯阿力日和在服刑改造期间,可以服从法院的判决,其犯自身身份意识较强,可以正确看待自身情况,客观评估现实自我改造的情况,认识犯罪行为对受害者和社会的危害。
在遵守纪律的改造方面,要服从民警的管理,严格按照《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 在日常改造生活中,严格遵守法规纪律,不发生违纪现象。
在教育改造方面:该犯正在接受劳动改造。 并认真参加“三课”学习,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堂作业,积极参与
监狱、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
在劳动改造方面:该犯在产区拉丝工岗位,稳步推进,认真履行劳动岗位职责,按照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按时完成劳动生产任务“三课”的学习,各科考试均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且担任监督犯
奖励情况: 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2015年下半年入选
监狱改造的积极分子奖励
2014年11月、2015年3月、2015年6月和2015年10月获得。
监狱季度表彰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78
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
2
金,建议对罪犯的阿力日和
加以减刑
特别要求裁定。
一致性
昌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章)
月日
附件:罪犯阿里日和
一卷文件
1
册
页面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罪犯阿力日和减刑一案”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8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