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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从明年开始调整。谁会受益?
据《重庆晨报》报道:
8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7年起,即从明年1月1日起,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被保险人在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限额的,报销比例分两个阶段进行补偿:限额报销50%至20万元(含)以下,20万元以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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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与2017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对比如下: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是一个三级递进补偿,10万元以内只报销40%,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
从2017年起,将改为两阶段递进补偿,20万元以下(含)报销50%,即10万元以下(含)报销比例将提高,10万元至20万元(含)报销比例和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分别保持50%和60%不变。
大病医疗保险的受益人和范围
从图中可以看出,大病医疗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的“再保险”,即以城市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为对象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广大“上班族”来说,他们的保险模式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严重疾病范围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从明年开始调整。谁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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