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5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东北情报网新闻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推进文明节俭丧葬方法、推进绿色安葬、不保存骨灰的节地生态葬法,从2009年开始省民政厅、财政厅颁布全省海葬补贴政策。

“辽宁省推行海葬免费政策”

补助金和免费服务项目

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昌图9个内地市县户籍的死亡者,每具骨灰海葬补助金标准为1200元的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绥中7个沿海市县户籍的死亡者,每具骨灰海葬 海葬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价格和物价指数的变化水平不定期调整。

“辽宁省推行海葬免费政策”

辽宁省户籍死亡者丧属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各海葬骨灰免收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 免费提供免费发放海葬证的骨灰分解容器、海葬专用绒线袋和手提袋。 免费提供船用花和花束、家庭用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工具的免费集体礼仪服务。

“辽宁省推行海葬免费政策”

其中,沈阳、大连、营口、铁岭、葫芦岛市按照省补贴标准出台政策,提高了海葬地方补贴标准。

沈阳市:自年1月1日起,沈阳市户籍死者骨灰海葬补助金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600元。

大连市:自年12月17日起,大连市户籍死亡者的骨灰海葬补助金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200元。

营口市:自去年7月1日起,营口市户籍死者骨灰海葬补助金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65元。

铁岭市:自年4月5日起,铁岭市户籍死者骨灰海葬补助金标准从1200元增加到3040元。

葫芦岛市:从去年4月1日起,葫芦岛市户籍死亡者的骨灰海葬补助金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70元。

办手续

葬礼持已注销的辽宁省户籍死者户口簿、身份证、火葬说明或能够说明死者为当地户籍的相关说明,向当地海葬办理机构提交骨灰海葬申请,填写《海葬申请书》,经审查确认,由当地海葬办理机构免费实施骨灰海葬活动。

“辽宁省推行海葬免费政策”

各地海葬登记咨询电话

沈阳市民政局: 024-23475222

大连市民政局: 0411-84300279

鞍山市民政局: 0412-5581766

抚顺市民政局: 024-58052755

本溪民政局: 024-43128006

丹东市民政局: 0415-3128956

锦州市民政局: 0416-2188839

营口市民政局: 0417-4800433

阜新市民政局: 0418-5923037

辽阳市民政局: 0419-2145822

铁岭市民政局: 024-72824747

朝阳市民政局: 0421-2611899

盘锦市民政局: 0427-2886533

葫芦岛民政局: 0429-6666935

绥中县民政局: 0429-6219111

昌县民政局: 024-75838686

(原标题:辽宁省推行海葬免费政策)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辽宁省推行海葬免费政策”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8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