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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式平坟成了法治不彰的典型负面例子。 尊重正当程序,正视多方舆论,汲取舆论,改进执行流程和信息表达方法,是这一法治后遗症的症结所在。
年3月,周口发生了声势浩大的“平坟运动”,半年来建造了350万座以上的平坟,这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现在,周口大多重新堆积在平墓地,作为平坟辅助工程的3000多个公益性墓地大多被废弃。
从效果上看,当初周口推进平坟的最大理由是土地复耕,但现在大多数废弃的所谓“公益性墓地”对耕地的占有,证明了“复耕”的破产。
小心追赶远方,民德会变厚。 在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中,房子和坟墓是许多中国人心灵的依附物和宗教存在。 父母,人生有地方。 父母要走了,人生只是回去的路。 一次运动强行切断祖坟和心灵的政权思维太简单粗暴了。 在法治已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法的今天,运动式平坟也成为法治不彰的典型负面例子。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在人口密集、耕地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必须实行火葬。 不具备举行火葬条件的地区,允许土葬”。 可见土葬并不违法。 即使有禁止土葬的地区,也必须按照“法不追溯过去”,以旧的方法来到现有的古老坟墓。
周口平坟事件发生前,《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原本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将遗体埋葬在墓地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限期修改。 不改变,可以强制执行”。 年11月16日,国务院下令删除后续“强制执行”条款。 这意味着,受一点点地方政府的援引,作为强制平坟依据的“最后的稻草”也没有了。
不仅法律依据不足,运动式的强制平坟方法,同样也与法治理念不相容。 周口政府在官网上表示“对尚未平整、搬迁的墓地,坚决平整、搬迁、不留死角”“战斗到一战结束”,这样的口号令人毛骨悚然。 即使强制执行有充分的法律根据,也没有必要“一战到底”吧——还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吧。
如果没有祖先的坟墓,后辈的心无法想象会去哪里。 专家指出,当时的平坟运动“通过暴风雨式的改革来改变以前流传下来的东西,对中国人的观念来说有点太早了”。 其实“强制平坟”不仅“快”,还缺乏对舆论的尊重、对法律的恐惧。
据媒体总结,公墓管理乱局、卷入运动的普通人的命运,是昔日周口平坟运动的后遗症。 事实上,尊重正当程序,正视多方舆论,汲取舆论,改进执行程序和信息表达方法,就是这种法治后遗症的表现。
本报特约评论家王刚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周口平坟后遗症也是法治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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