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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批准了天津港“8.12”瑞海企业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调查,天津港“8.12”瑞海企业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硝化棉自燃
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企业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员110人,事故公司、周边公司职员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员5人,周边会
国务院调查组表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企业危险品仓库到达地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因湿润剂散失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散热,蓄积热量自燃。 引起了相邻集装箱内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长期大面积燃烧,导致装载在装运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爆炸。
49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公司职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公安机关对24名关联方人员依法起草和录用刑事强制措施(瑞海企业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 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起草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企业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计划部门2人。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国务院调查组对123名负责人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对74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 对其他48名负责人,建议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酌情鼓励对话或批评教育的1名负责人在事故调查解决期间病死,不予处置。
针对天津港“812”瑞海企业危险品仓库在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社会关注的焦点、疑点问题,国务院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给予了回答。
问1为什么有100名消防员遇难?
答:一是事故公司违规过度储存易燃、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远远超过设计上限,特别是严重违规储存无法大量储存的硝酸铵,填补了巨大的风险。 二是消防力量储存在事故公司的危险货物底数不明,情况不明,预处置的一点措施可比性、有效性不强。 事故发生后,来到现场的指挥立即向公司现场人员了解了起火物质的情况,但公司人员未能提供准确的消息。 特别是由于没有通知货场内存中有大量硝酸铵,指挥很难危险地估计火灾现场的情况。 三是通过对幸存的消防员、公司现场人员已知情况和现场监控录像的分析,发现爆炸发生前现场火灾始终处于稳定燃烧状态,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相继发生了两次大爆炸,消防员撤离了火灾发生的地区,但仍在爆炸的核心区。
2坊间传说消防员用水灭火加剧了现场危险品的爆炸,是否属实?
答:据调查,一方面,现场起火的物质是硝化棉,硝化棉类的火灾可以用水、雾状的水来扑救。 爆炸的物质硝酸铵也很容易溶解在水中。 另一方面,事故当天,到达区内没有保管遇到金属钠等水而燃烧的货物。 后处理中,在装运区外发现的金属钠货物包装齐全。 因此,消防员用水灭火加剧爆炸的说法不成立。
3调查是否发现腐败问题。
答:调查显示有腐败行为。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港(集团)有限企业、天津海关、天津新港海关、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天津海事局等单位12名相关人员存在受贿问题(厅局级4人、县级8人)。 目前,这12名刑事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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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原因查明 国务院调查组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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