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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产经常“被遗忘”、出国“说走就走”、家属移居海外“不知道”……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在党员领导干部通报中经常提到“隐瞒个人相关事项不报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部分事项作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要求。 从“只申报抽查,不抽查”扩大抽查比例,实行“凡蒂必检”制度,拉动了干部日常监管的“牛鼻”。 专家表示,随着个人部分事项申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腐败现象的预防和管理,从党员干部“不愿意腐败”到“不愿意腐败”、“不愿意腐败”。
报告不动产的话,实则n套的“家务”“家产”会随意过少报告
近日,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被取消退休待遇。 经调查,刘富才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境,长时间停留未回国外,拒不配合组织调查。 舆论嘲笑刘富才当官“真任性”。
事实上,像刘富才这样“任性”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 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在一些领导干部通报中,“隐瞒个人相关事项不报告”成为新的提法。
这些官员隐瞒了什么? 按照规定,中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集中填写14项个人相关事项。 其中关于“家务”的有8个,主要包括本人的结婚变化情况、配偶子女的工作情况等。 有关“家财”的有6个,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孩子的不动产、投资等。
整理典型案例,发现虚假申报、漏报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重要资产是“被遗忘”还是“不知名”。 房地产、投资是个人一些事项虚假申报、漏报的高发行业。
年,交通运输部18人因“不动产”“资产”虚假申报被取消调查资格。 今年9月,杭州市有4名处级干部被搁置虚假申报、漏报个体的一些事项。 当事人对“资产”漏报的解释是:“认为已经出手的”股票没有实际出售,或者对配偶购买的基金“一无所知”等。
第二,我的护照到手了,出国后说“我说去就去”。
科技日报社前副社长汤东宁可以说是这样的典型。 根据中纪委向汤东宁的通报,汤东宁未经批准取得英国永久居留权,多次未向组织报告,多次私出境,事后隐瞒不予报告等。 由于私出境等问题,最近河南省商务厅20名党员干部被集中解决。
第三,家人在海外,没有隐瞒“裸官”的身份。
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工作,对“裸官”进行了彻底调查。 32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无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境),近千人在限制性岗位上工作、不愿配偶或子女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制度的壁垒越来越严了
过少报告“风险”的增大
在全国开展随机抽查和要点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从3%-5%提高到10%,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扩大,《凡提必要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不如实上报个人事项 制度的壁垒越严格,问责力就越强,掩盖的“风险”就越大。
根据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教授郑本法,虚假申报现象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章缺乏敬畏。 他们隐瞒个人的一些事项以为“无害”,但实际上破坏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需要严惩的政治失德行为。
例如,巡视组在抽查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个体相关事项时,姚先生申报了两套房产,但12套房产经过验证,且多处地段较好,部分房产价格不高,与其家庭实际收入相差甚远。 这些问题的线索成为了调查姚木根的突破口。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中,至少有9人被中纪委通报“隐瞒个人相关事项”。
快抓住小
防止苍蝇变成老虎
作为反腐倡廉的预防制度,领导干部个人的一些事项报告制度也在各地“升级”。
根据“公开、监督领导干部的‘家务’‘家财’等并不夸张”的郑本法,许多“问题”干部都是从隐瞒个人部分事项的“小”违规行为开始,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尽早抓住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可以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编织密制度网,意味着在反腐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从抓住要点到覆盖全盖,“苍蝇”成长为“老虎”后再打。 一位专家还建议,申报官员的个人事项必须探索一定范围内的新闻公开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更好地运行。
(本公司北京11月16日电)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个体有关一些事项不得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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