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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王磊彬)昨日表示,《河南商报》报道的出租车开具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引起郑州市国税局的重视。
近日,市民发现郑州出租车卷式机打发票不能报销。 因为发票上没有加盖郑州市出租车发票专用章。
就此事,郑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联系河南商报表示,加盖发票专用章有两种方法。 一是出租车纳税人向国税局申请,提交“冠名单”的打印申请,也就是发票打印出来的时候,直接打印纳税人姓名和发票专用章。 二、出租车纳税人选择在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的通用机上采用收卷式发票,发票打印完毕后加盖发票专用章。
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出租车领域的特殊性,在司机现场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操作难度较大。 另外,为了不增加出租车纳税人的负担,郑州市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方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方法处理,预计近期对这个问题将有圆满的处理方法。
作者:王磊彬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郑州市国税局回应出租车发票盖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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