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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废除了一些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华龙的说法。com: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废止和继续实施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7]4号),废止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决定》。13 .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继续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建设的意见》等13件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3]81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渝办发[2005]80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意见》(渝府发[2006]16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渝府发[2006]138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涪陵等区县生育政策的批复》(渝府[2009]21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万州等县生育政策的批复》(渝府[2009]44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忠县部分山区和边远高寒山区生育政策的批复》(渝府[2009]154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渝办发〔2010〕166号);
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2011]282号);
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渝府发〔2012〕75号);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3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渝府[2012]189号);
1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渝府〔2012〕97号)。
二、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建设的意见》(渝办[2011]319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通知(渝法[2011]89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渝办[2011]170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1〕354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84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出生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的通知》(渝办发〔2011〕250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12〕83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府〔2012〕88号);
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93号);
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123号);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的通知(渝办发[2012]303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办〔2012〕172号);
1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渝办〔2011〕384号)。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废除了一些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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