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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晨报》报道,春节过后,许多求职者外出寻找新的致富途径。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是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然而,劳动合同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求职者应该注意合同中的陷阱,避免上当受骗。
市总工会工人权益保障中心总结了六个常见的合同陷阱,大多数求职者在遇到类似合同时必须保持警惕。
1.片面义务契约
本合同充斥着“由甲方决定”、“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等条款,忽视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张少伟提醒说,面对这样的合同,工人们应该认真签署合同。
2.存款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工人时,收取押金、抵押款等。用不同的名字。如果工人在合同期内离职,这笔钱将被视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签订合同时不应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张少伟说。
3.幕后合同
所谓幕后合同,是指一些私营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工人谈判,也不向工人解释合同内容张少伟说,如果工人签订这样的合同,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他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合同无效。
4.人寿合同
“现在,在一些工厂、建筑工地和其他从事高风险工作的雇主中,越来越多的是‘终身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不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由本人负责”等条款张少伟说,如果工人遇到这样的合同,他们永远不应该签署,他们不应该玩弄自己的生活。
5.涵盖合同
为了防止人员频繁流动,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三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公司”等条款,并威胁要扣压员工的人事档案。张少伟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非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且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不受此类合同约束。
6.备用合同
据了解,一些雇主私下准备了两份合同,以避免人力和社会部门的检查。其中一份假合同完全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签订的,但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执行。真正与工人签订并实施的是另一份合同。针对这种情况,张少伟给了大多数工人一个窍门:“工人们必须收集一份他们自己签署的合同。如果有问题,可以把它作为上法庭的重要依据。”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劳动合同中有很多陷阱,所以这六种合同不能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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