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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举报非法和不良信息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奖金
据《重庆晨报》报道:近日,2016重庆网络安全宣传周在江北观音桥广场正式启动。在即将到来的“透明行动举报奖”活动中,在互联网上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公民可以获得最高3000元的奖金。
在即将到来的“清晰行动报告奖”(9月至12月)中,公民可以在互联网上报告非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9类不允许制作、复制、发布或传播的信息,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11类不允许发布或发送的信息。
报告方式:电脑报告,登录互联网数据取证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网页提示收集证据并报告;手机报告,下载互联网数据取证公共服务平台APP,根据APP提示收集证据并报告。
互联网举报违法信息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在互联网和网站上明确写出违法信息、举报人的时间、性质、危害、姓名和联系方式。
相关部门将对上报的信息价值、对社会的贡献和对行政执法的帮助进行综合评估,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奖励100元。
相关报告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九种不能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的信息
(a)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发布或者发送的十一种信息
(一)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或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非政府组织名义进行的活动;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在网上举报不良信息可获得高达3000元的奖金。重庆人致富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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