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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策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根据《重庆晨报》的报道:退休人员去世后能得到多少补贴?第二个孩子产假的增加是否有相应的补贴?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如果跳槽的社会保障没有及时转移,会影响到什么样的保险?
这些问题和相关政策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今天,边肖将从这些问题入手,为大家解答:
退休人员死亡的一次性赔偿是多少?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死亡待遇标准为:
(1)丧葬补助费:按2000元标准支付。
(2)一次性救济15个月。(死亡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待遇标准支付)
(三)返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扣除已支付的养老金)。
也就是说,一个退休人员去世后能得到多少钱主要取决于他的退休工资。如果退休工资是3000元,你可以得到47000元加上你个人账户上的累计存款。
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2005]126号)第十七条规定,参保职工怀孕三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证,我将就近选择一家协议服务机构。
选定的协议服务组织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变。
目前,有些区县需要备案,有些区县不需要备案。也就是说,在你怀孕3个月之前,你应该先咨询你投保的区县,看看你是否需要备案。
六区可以实时结算生育保险报销
根据《重庆市老舍办发〔2005〕126号》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天内,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应持相关资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申请。九龙坡、渝中、沙坪坝、江北、大渡口、两江新区6个区正在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时结算试点。实时结算仅用于医疗费用,不包括产前护理和产妇津贴。
离职后如何转移社保?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发[2009]187号、渝办发[2010]115号文件,被保险人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向转移地社保局申报转移后,原参保地社保局将审核转移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如果社会保障没有及时转移,将会影响两种保险:
1、医疗保险,如果原单位停止保险,从原单位停止保险的次月起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在新单位缴费后的次月可以再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在原单位停保后30天内转移到原参保地,不受影响,但超过3个月不办理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您在新单位缴费,您还需要连续投保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残疾人购买养老保险有折扣吗?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于人社发〔2014〕215号),中青年参保人员可在第一100元、第二200元、第三300元、第四400元、第五500元、第六600元、第七700元、第八800元、第九900元、第十1000元、第十一1500元
而政府补贴则遵循不支付和不补偿的原则。政府补贴金额记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时间为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月。中青年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给予补贴。补助标准为一年级30元、二年级40元、三年级50元、四年级60元、五年级70元、六年级80元、七年级90元、八年级100元、九年级110元、十年级120元、十一年级130元、十二年级140元。其中,政府为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养老保险费。
新增加的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有产假津贴吗?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婚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妇发[2016]32号)也于5月底公布了产假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生育的女职工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享受30天产假。
如果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增加产假,产妇生活津贴的天数将相应增加。目前,它可以处理。单位可以向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机构申请更换。详情请咨询各机构。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新增加的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有产妇津贴吗?这些政策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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