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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个省份明确给予女职工痛经假。重庆有吗?
据《重庆晨报》报道,近日,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了“痛经假”,这使得“痛经假”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通过梳理发现,到目前为止,至少有10个省份提出女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休“痛经假”,最长时间可以是两到三天。
那么重庆的女员工有痛经假吗?会有吗?
答:重庆市已规定女职工痛经假。你开心吗?
找出女工患痛经的省市:
目前,至少有10个省,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地方法规中规定了女工的这一权利。
此外,许多法规特别强调“痛经假”应该带薪。
重庆市规定,患有严重痛经和月经过多的女工,经医疗机构诊断后,应在月经期间休息2天,并按正常出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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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还有什么其他特殊权利?
哺乳假
2012年颁布的《女雇员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雇主不得延长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女雇员的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
此外,雇主应在每天工作时间为哺乳期的女性雇员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一名女工生了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她将每天增加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产假
根据法律法规分娩的女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产假增加了30天至128天。在产假期间享受与员工同等的待遇。
依照法律法规生育的女工,经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在产假期满后连续休假,直至子女满一岁。在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情况下,将有更多的产假。
婚假
从2016年4月1日起依法结婚的人将享受15天的婚假。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10多个省份明确给予女职工痛经假。重庆女工有痛经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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