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17字,读完约3分钟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共同承租人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且承租人的户型符合租金分配标准的,承租人可以续租原租赁房屋
应用
续期申请人应当向公共租赁住房所在住宅区的房屋管理中心提交续期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更新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描述;
4.工作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接受并审理案件
申请材料齐全的,住宅房屋管理中心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证明。
审计
住宅房屋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交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审查;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宣传
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姜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应当受理实名举报,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合同签署
公示后,如无异议或异议成立,住宅房屋管理中心将通知续租申请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的最后期限是原合同期满前一天。如果合同在截止日期后没有重新签署,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续租无效,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腾退原房屋。
其他规定
1.续租申请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至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不再续租。合同期满后,原房屋将按要求腾空。
2.重新签订合同的租赁计算时间从原合同截止时间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最短合同签订时间为1年,最长合同签订时间为5年。预先支付的保险费和租金将自动转移到重新签署的共享合同中。
3.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经住房保障机构审查合格后,统一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租赁合同终止,公共租赁住房收回,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或出租;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果或使用性质;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连续空的承租人;
5.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
6.从事公共租赁住房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
温馨提醒
注意[重庆新闻网]的公开号码,并发送关键字[公共租赁住房]查询申请结果、抽奖结果、最新住房和抽奖分配的具体时间。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材料】查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及条件的复函
回复【公租房类型】查询重庆公租房类型图及租金
回复【公共租赁住房】了解重庆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回复【公租房门面】查询重庆公租房商铺最新租赁信息
关于【变更租金】查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变更情况、材料及结果的回复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信息来续租
地址:http://www.ccqdqw.cn/cqfc/2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