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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试点部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改革

试点地区是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碚区、渝北区和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区九区)

(一)试点逐步实施。第一批房屋纳入征收对象是:

1.个人拥有的单户商品房。

2.个人新购买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近两年来主城区九个区内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新建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2倍(含2倍)的住房。

3.重庆市第一套及以上无户籍个人、企业和就业人员新购买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自本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以签订购买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房屋的购买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为准。

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什么?

(二)未纳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和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区九个区的行政区域内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碚区、渝北区和巴南区,包括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什么?

征收对象

第四条重庆市对个人所有的单户商品房、个人新购买的高档住房和个人新购买的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首套及以上普通住房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未纳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和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什么?

单户商品房是指在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独立的单户房屋,与相邻房屋没有共同的墙体或连接。

高档住房是指近两年来主城区九个区内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新建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两倍(含)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自本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以签订购买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房屋的购买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为准。

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什么?

重庆三名非员工的个人财产税何时缴纳

重庆市房产税征收的具体对象

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

重庆财产税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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