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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土地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

关[2017]802号

两江新区管委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进一步遏制房地产投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主城区新购置住房再交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主城区新建房屋交易管理的通知

1.凡在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取得产权证书,方可上市交易两年。

关于加强主城区新建房屋交易管理的通知

二、新购新商品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新购二手房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本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实施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关于加强主城区新建房屋交易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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