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8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黄桥)9月4日,记者从江北区法院“执行奖励保险”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为解决法院“查人查物”两大难题,对逃避执行的“老赖”进行了严厉打击。医院启动了“实施奖励保险”工作,并悬赏征集“老赖”财产和“老赖”下落两条线索。根据相关合同,

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当天的启动仪式上,10名案件执行申请人与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执行奖励保险合同”。“这是一个好主意,发动社会力量,通过发放奖励来寻找‘老来’。”48岁的张告诉记者,两年前,他借给朋友60万元,朋友迟迟不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失踪。这种奖励保险的引入使他又看到了希望。

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据了解,此次张先生与保险公司约定奖励5万元,并将奖励的10%(5000元)作为保险费支付给保险公司。“今天,一些网络媒体和商业区的LEDs发布了我的奖励公告,希望这个奖励办法能够调动社会力量,帮助我找到这个‘老来’朋友。”张先生说。

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实行奖励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是对法院‘查人查事’的有力补充。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申请执行人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奖励费用,或奖励金额低且不具吸引力。”江北区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袁表示,这是法院联合保险公司推出奖励保险机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只要你掌握了‘老赖’的下落或财产线索,你就可以向法院报告。”袁表示,一旦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得到核实并落实到位,将按举报到位金额给予奖励。

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袁介绍说,参与奖励的过程大致分为五个步骤。首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奖励申请;第二,经过仔细审查,法院同意申请遗嘱执行人的奖励申请;第三,申请执行人从保险公司购买奖励保险;第四,法院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奖励公告;第五,在一年保险期间,如果举报人举报的信息经执行法院核实并落实到位,举报人可以获得奖励公告中公布的奖金,奖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奖金与奖金有关。具体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举报人提供了遗嘱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将设定奖励金额,费用为奖励金额的1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是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由执行人自行设定奖励金额,费用为奖励金额的1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0元。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江北区法院启动“执行悬赏保险”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1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