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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关于首席风险官的工作资格
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副本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副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年5月31日批准聘任王百荣先生为本行首席风险官。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王百荣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8号),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王百荣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
王百荣先生的简历请参照该行去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 )上刊登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除本公告公开外,与王百荣先生任命相关的其他事宜无需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观察。 此外,也没有根据监管规定必须披露的资料。
由于年龄的关系,魏国雄不再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职务。 根据年5月31日董事会会议决议,魏国雄先生履行首席风险官的职责,直至王百荣先生任职生效时为止。 魏国雄先生确认,他本人与本行董事会没有任何分歧,也与卸任上述职务无关,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观察。
魏国雄在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期间,尽职尽责、勤勉尽责,在本行战术变革、业务快速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信用和投资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行衷心感谢魏国雄先生在担任首席风险官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
在这里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 601398股票简称:工商银行编号:临-020号
中国工商银行
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副本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副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年5月31日批准聘任官学清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企业秘书和《香港联合交易全部企业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 最近,本行收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官学清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12号)。 中国银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批准官学清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官学清此前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的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官学清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企业秘书及授权代表的任职已生效。
官清的简历参见本行于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 )上刊登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除本公告公开外,与委任官学清先生有关的其他事宜无须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观察。 此外,也没有根据监管规定必须披露的资料。
由于从业,胡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企业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全部企业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 根据年5月31日董事会会议决议,胡浩履行上述职务,直至官学清任职生效为止。 胡浩先生确认,他本人与本行董事会无分歧,也与卸任上述职务无关,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观察。
胡浩在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期间,尽职尽责,勤勉尽责,在本行企业管理、董事会运营、新闻披露、战术收购、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行衷心感谢胡浩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
在这里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关于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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