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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化妆品企业品牌“法兰链接器”因15秒的广告被舆论讨伐。 这个广告重复着“我们讨厌化学”的话,用这五个大字满屏。 最近播出了央视8套,引起了《结构化学基础》作者、北大教授周公度的观察。 周公度要发表声明,控告央视- 8。 (见11月22日《文汇报》)
在舆论场合“惹人怨恨”,与此相对,广告界“羡慕”的呼声很多。 在某些广告行业的人看来,“我们憎恨化学”成功制造了话题,在舆论场中获得的关注,是无法代替数倍的广告费的。 这种认知偏差证明了目前广告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虽然这个广告说“我们讨厌化学”,但是也有人说它强调自己公司品牌的“天然”,并不是讨厌化学这个学科。 关于这个,人们当然知道。 但是,这种简单直接的重复,也不可否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制造、迎合、扩大“反科学、破坏化学教育”的趋势。 而且,不能要求每个人在看广告时都能准确区分广告和科学常识,也不能奢侈。
目前为止,有完全没有化学成分的化妆品吗? 这个广告明显宣传了虚假的概念。 其方法像“标题党”一样,目的是故意用模糊的语言,省略几个关键词,制造话题,扩大传达的效果。 广告主害怕不关心广告,至于广告是否违背常识,不是他们关心的。
这里的中心问题之一是广告伦理。 真心期待,人们喜欢的广告应该是艺术,应该有助于给人带来乐趣,传递正能量。 当然,这种艺术和道德的希望并不一定能支付得起。 其次,人们接受的广告不得侵害社会主流价值,不得违背科学常识,不得给社会带来不健康的联想。
鉴于这种广告伦理,“我们憎恨化学”显然有问题。 在重要的媒体网站上,用洗脑的方法病毒式地传达“我们恨化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们对化学的恐惧感,为未成年人创造了不学习、不喜欢、新的理由和榜样。 这样的广告无视艺术享受和道德力量,在伦理上不具有健康性。
为什么公共媒体上会出现“我们憎恨化学”的广告? 公共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不能忽视广告导向和自身功能与形象的一致性。 传达机构可以对一点广告写意见,也可以直接拒绝。 但现在的情况是广告投放者“勒索广告费令诸侯”,许多传播机构已经失去了自觉信心,除了对上门广告基本政治封闭外,几乎没有常识、艺术、道德封闭。
广告应该讲伦理,现在一点广告表现出反常识、反艺术、反道德的倾向,让公众厌恶。 处理这个问题,要努力提高广告制作水平和提高意识,加强监管,呼吁和注意杜绝这类广告给人带来困扰的机会。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信息注意】从“我们恨化学”看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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