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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的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申请身份证
据《重庆商报》报道,从3月1日起,重庆市人民接受西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将有所增加,并将继续全面推广到全国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区),让重庆市以外的人民真正感受到这次公安改革带来的便利。
验收条件和投标程序保持不变。
目前,我市已实现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居民身份证服务。
支持在不同地方搬运的城市:
四川、天津、湖南、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江苏、贵州、河南、吉林、山东、陕西、海南、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广东、青海、宁夏、甘肃、云南和西藏
最新的验收点如下:
注意:
这五种情况都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1)首次申请第二代身份证;
2)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没有照片;
3)外观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指纹信息未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记,难以确认身份;
(四)申请材料与人口信息主要项目不一致的;
5)其他难以确认身份、信用记录不良等情况。
搬运材料:
1.到期或损坏的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学生提供学生身份证),并填写《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
2.换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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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西藏自治区的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申请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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