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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小酒店可以从8月份开始开自己的增值税发票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住宿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4号),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试点城市名单
简而言之,从8月起,重庆市住宿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意味着小酒店不需要去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从而节省了客人的等待时间。
阈值
重庆市住宿行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愿申请
试点内容
1.提供住宿服务、销售商品等。你可以自己开特价机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者有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国家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开具。
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出售所购房地产的,仍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2.一张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
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一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即单一专用发票可开具的最高无税金额为9999.99元。
3.特价机票的销售按照收款率进行折算和报告
试点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纳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本期开具的专用发票的销售金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2栏和第5栏“本期编号”的相应栏目中,“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无税销售额”中。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小酒店可以从8月份开始开自己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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