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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唯一的住宅因自然灾害倒塌或严重损坏,人们很难靠自己的能力解决生活问题。独立厨房、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棚子和因灾受损的临时用房不纳入倒塌受损房屋恢复重建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对倒塌、严重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贴,4套及以上房屋补贴2万元;一般损坏房屋的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贴。
对于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家庭,我们将坚持对困难较大的家庭给予更多补贴,对困难较小的家庭给予较少补贴,对困难较小的家庭不给予任何补贴的原则,并根据审计确定的损失和家庭的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援助金额。各区县可因地制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度倾斜。
补贴方式:补贴对象核实确定后,各区县民政局与财政部门协商,按照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的有关规定,直接将恢复重建补贴资金分配给农户。为确保补贴资金支付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补贴资金的支付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一次性告知并分阶段发放;统一组织建设,补助资金数额必须落实到户并通知到户人。有条件的区县,补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8年重庆市自然灾害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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