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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在不实行“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原则上为25%,各地可下调5个百分点。
原始策略:
一是在不实行“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首付比例最低为25%,各地可上浮5个百分点;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为了改善其生活条件,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实行“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是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派出机构要按照“分类指导、地方政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引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结合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比例要求、机构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第四,加强住房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应当加强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和机构稳定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价;督促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和地方政府监管要求,及时对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地方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
[哪些城市不仅限于购买]
据统计,截至2016年1月22日,在中国46个城市中,只有5个城市没有取消限购。它们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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