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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总公司发于今天上午10时,备受社会瞩目的黑龙江哈尔滨延寿92杀人警察越狱事件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嫌疑人高玉伦、嫌疑人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王大民、李海伟表示要上诉,高玉伦表示不上诉 记者说,家人还没来10人。 特别是高玉伦从今天开始带他去审判室私下观望,也许是在找家人 同时在宣判期间,不时回头望望,保安阻止了他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玉伦被告、王大民、李海伟被告被依法拘留期间,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杀害监管人员的办法,离开监管场所,其行为构成暴动越狱罪。 高玉伦故意非法夺走被害人李某的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大民强迫同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聚众破坏他人财产,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 盗窃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李海伟致崔某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暴动越狱犯罪系是共同犯罪,高玉伦、王大民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主要分子,是李海伟系的积极参与者 故意伤害犯罪、故意破坏财产的犯罪也是共同犯罪,是王大民系主犯 王大民系的重罪,应该来自重罚 王大民在盗窃犯罪中,被盗物品已经被追缴,可以从轻处罚 李海伟在故意杀人犯罪中,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三名被告人均要犯罪,数罪并罚 事件评论 三位律师一审时提出,三名罪犯只是想逃跑,没有使用暴力或武力手段控制看守所,不构成暴动越狱罪。 但是,法院最终认为,其阴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扼杀了管教不仅仅是组织越狱,因此予以驳回。 高玉伦、王大民辩护人一审时,两人主张对管教人员施暴,不是故意杀人,不是故意杀人。 但法院认为,通过李海伟的口供,包括看守所的录像资料,可以说明两人故意杀人,遂予以驳回。 年9月2日4时44分左右,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在押嫌疑人3人杀害管教民警后越狱 三名嫌疑人分别是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都是延寿县人 其中,高玉伦系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复核,其他两人因平均重罪指控尚未判决。 事发后,三人被公安部列为甲级逃亡者,悬赏人均15万元 哈尔滨市公安局1.5万警力全警参战,出动警用直升机 9月3日和4日,李海伟和王大民在延寿县相继被警察逮捕 然后是最后的嫌疑犯,年龄最大的玉伦一直在逃跑 哈尔滨军警人员包围,昼夜对高玉伦进行地毯搜索 但是,延寿县林木茂密,绵延数百平方公里,山上的玉米、土豆等农作物成熟,让搜救人员难以寻找玉伦的踪迹,几次围捕都要扑上来空。 9月11日17点左右,在高玉伦逃亡的第10天,警方终于在延寿县青川乡合福村西王家屯高中的亲属家逮捕了忍饥挨饿、前来觅食的高玉伦。 年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被告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破坏财产的案件。 综合中央广总公司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黑龙江延寿杀警越狱案 两人被判死刑一人无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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