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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买房后能在公租房住多久?住在公共租赁房后,我被要求买房后退休?
答:下面是一个网友分享的案例
活动:我是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城南家园的租户。公共租赁住房中心打电话给我,说我名下有一处房产,并要求我们在三个月内搬出去,否则我的租金会翻倍。事实上,2017年4月,我在巴南区有足够的财产,但当它足够的时候,我仍然在任何地方被支付,我欠了超过60,000笔小额贷款(有合同),我每年不得不偿还超过30,000英镑。除了每月付款,我还在去年八月结婚生子。现在孩子们仍在等待喂食。如果我提高租金,我只能搬走。我真的不能出去租房子,我打电话告诉了他。在具体情况下,我计划卖掉房子,但需要三年时间才能再次申请。不过,我认为租住公屋是为了方便有困难的居民。为了这件事,我家已经几天没睡好觉了,现在我借钱来装修它。树死了,人活着。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以双重自杀来处理我们的情况。
市国土房管局的批复
刘同志:
你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关注。您通过公共邮箱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通过与您的电话联系,我了解到您和您母亲共同申请了城南嘉园的一居室和一居室公租房。你是联合申请人。目前,你因为结婚已经买了房子,但你还需要住一段时间。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租赁期内,如果承租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并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对于那些暂时无法退房的人,可以根据规定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收取,过渡期结束后,租金按2倍收取。既然你买的房子不再符合要求,你应该退出。你妈妈可以不用房子继续租房,但应该换成单间公寓。如果你不能暂时退出,你可以继续生活,但租金标准将根据规定进行调整。我希望你能理解。详情请咨询出租住宅房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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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各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单间、一室一厅、两室一厅查询“公共租赁住房单元类型”的复函...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当你在重庆公租房住了一段时间后买了房子,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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