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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按揭购房补贴申请处
申请地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和市财政局的电话号码
渝中区财政局:63802108
江北区财政局:67108338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
九龙坡区财政局:68031844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安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375028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8192666
两江新区财政局:67573759
重庆市财政局:67575431
请参见重庆市财政局的工作时间、地点和交通方式。>。>。重庆市财政局机关大全
申请时间:业主应在补贴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每一补贴年度的财政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补贴年:即从业主购房并支付抵押贷款本息的第一个月开始,连续12个月为补贴年,以后的补贴年将连续类推。
申请材料
(1)第一套个人按揭购房财政补贴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色表格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业主应当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理由并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申报所购房屋是否为重庆主城区第一套且符合唯一住房条件,是否在重庆主城区享有政府支持或个人所得税相关激励政策,所提供信息是否真实合法。
(二)购买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房屋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由区财政局审核,复印件留存)。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复印件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保存)。
(5)业主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每次申请都要审查原件,复印件第一次保留)。
(6)抵押银行认可的抵押本息支付证明(首次申请需提供首次抵押支付时间证明)。
(七)经区地方税务局认定并能确定税款存放地点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业主自己的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称。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委托授权书等))
应用进程
业主应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区财政局申报。业主应在每一补贴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申报并办理该补贴年度的财政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业主可以先向地区财政局申报多缴税款。如果计算出的补贴金额低于同期支付的抵押贷款本息,可按纳税顺序向其他区财政局申报。业主应当分别向相关区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同区申请补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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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按揭购房补贴申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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