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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学校食品安全新规
根据华龙的说法。新闻报道: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在安全的地方接受教育?然而,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成为家长心中的一块大石头。
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教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日常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学校食品做出了规定,并从制度上保证了食品安全。请参见具体规定:
学校的食物必须抽样检查
学校每餐的成品食品必须取样,根据品种清洗消毒后,存放在密封的专用容器中(建议使用小塑料保鲜盒,带圆盖),并放置在专用的冷藏设施(样品存放柜)中48小时。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标签按食堂留样标签模板印刷张贴。样品保存柜应由专人上锁保存,并按要求做好样品保存记录。
六个不允许
1.不允许无证用餐;
2.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经营食堂;
3.不准采购加工劣质原料;
4.不允许购买、加工和供应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食品包括冷炖蔬菜、生海鲜、野生蘑菇和隔夜剩菜)。)
5.不准购买和使用亚硝酸盐;
6.不准患有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食品加工、餐饮和配送。
九个必须
1.必须获得两份证书;(两份证明是《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员工健康证明。)
2.建立以学校(园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建立大宗商品定点采购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4.采购、储存、加工的食品和原辅材料必须每天清洗;
5.学校(园长)每周必须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自查和宣传;
6.必须成立一个饮食委员会;
7.必须安装摄像头来监控食堂食品加工的全过程;
8.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对食堂环境进行消毒,并在假期期间处理库存食品;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条例:学校不得供应红烧等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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